2011/11/29

[札記] 十一月

novembre 29 mardi


嘩~11月札記沒寫幾篇就到月底了!! 那麼就來報告一下近況吧~


話說從某出版社離職之後隔了一個禮拜一家公司找我去面試, 雖然又是台商,


可是有加班費(正常時間...不是晚上9點之後才算你加班), 第一年也給年假,


薪水也很不錯, 所以隔一天複試完後就決定禮拜一去上班了


唯一的缺點是超級遠~在三重!! 我得花一個多小時通勤, 真是頻頻讓我回想起以前通勤到北投上班的時光啊orz


然後因為規定每天都要穿裙子, 所以我只好開始上班前殺去一口氣買了三條裙子!!XDD


所以從昨天起就正式開始OL生活囉~~穿著窄裙, 足蹬高跟鞋趕公車!!XD


以前的工作都是穿制服, 唯一不用穿制服的美商大家都隨便穿, 所以還真是直到現在才真正有OL的fu呢


(只是上班兩天後...今天我又去買了一雙平底鞋通勤用XDD 因為腳很痛嘛)


(到辦公室再換...因為規定要穿室內用的高跟鞋= =|||)


部門同事跟我熱絡聊天, 吃零食, 人事帶新人到處打招呼熟悉環境, 這才是正常的辦公室啊!!!


(前一個公司的回憶真的太糟了XDD)


唯一比較不習慣的是上班時我們部門辦公室會放音樂, 而且不是啥古典樂是電台音樂, 今天甚至聽到張學友的"情書"害我好想唱XD|||||||||


OK繼續加油!!


 


2011/11/17

台商文化三日體驗營

在某台灣公司工作了三天之後, 我歸納整理出其與外商不同的特徵如下:

不提供咖啡--以前我工作過的日商美商都有提供, 所以我還以為這很普通, 原來是我太天真了

不提供衛生紙--除了廁所有放衛生紙外, 在辦公室要用面紙請自備. 廁所還貼了標語:"衛生紙請勿私取!"

該用則用?大誤--之前待的公司不論是不是只是小小的營業所, 通常都有備有一櫃文具, 讓需要的人取用, 可是上班第一天我連一隻筆都沒分配到, 還同事施捨給我的, 在部門辦公室翻箱倒櫃了半天總算找到幾隻前人不要的筆, 可是螢光筆已經呈現沒水狀態....如果要文具, 要跟總機妹妹下訂, 累積一定數量之後廠商才會送貨來. 那麼麻煩, 當然寧可自己帶. (原來這麼高的營業額是這樣省出來的?)

責任制--某友人說得好:"責任制就是員工要對公司負責, 可是公司不對員工負責"

嚴格遵守勞基法--勞基法為了保護勞工, 其規範的是公司應遵守的最低底限, 可是台商公司們都把最低底限當成金科玉律, 並認為"勞基法就是這樣規定的!", 彷彿多給一些福利就是違法. 好比在台商公司工作未滿一年不給年假. 那給我年假的日商美商到底是怎麼回事??XD 

加班--外商通常都是給加班費, 如果是本來薪水就比較高的管理職, 加班沒有費用. 補休則是年底結算, 沒用完就會被砍光.  所以面試時當我知道這家公司的加班沒有加班費, 只能轉補休, 並且要當月休完時我感到很詫異. 儘管如此, 至少付出的收穫會有回報, 我也就勉強同意. 

不過讓我非常不能接受的是, 面試時沒說, 直到報到第一天才告訴我要超過晚上九點之後才能報補休=_=

那6pm~9pm那段時間到底是...?? 晚餐時間??

更絕的是以下對話:

人事:"假設上班時間9am到6pm, 難道你覺得超過6點就算加班??"

我(理所當然貌):"對啊"

人事(傻眼貌):"....."

姑且不論加班費或是補休要怎麼給(有時是超過半小時才發放), 可是法定工時就是8小時, 超過不算加班那算什麼??給公司的殺必死嗎???XDD